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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2019年本科新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9年共录取本科新生4752人,其中普通类本科生4700人,专升本学生52人。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迎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迎新工作。栾宏同志任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学工部、武装部等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部、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团委、档案馆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迎新工作具体事宜,俱国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和实施本单位迎新工作,落实校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确保迎新工作有序进行。
       3.迎新工作由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牵头,党政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积极配合。
       二、组织实施
       1.报到时间
       2019年9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两天,专升本学生7日报到一天。
       2.报到地点
       各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按学院所在校区设立。高新校区各学院报到接待处设在秦风路(四为园东侧道路);石鼓校区各学院报到接待处设在校门内东西两侧广场。各学院具体接待地点由招就处统一划分。
       3.校外接待点
       学校在宝鸡火车站、火车南站设立两处校外接待点。火车站接待点由教务处牵头,党政办、团委、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各派1名同志参加,具体由杨伟东、张磊、徐成虎同志负责。火车南站接待点由招就处牵头,学工部、国资处、保卫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工会各派1名同志参加,具体由蔡军、马晓同志负责。为保证接送新生车辆按要求运行,由团委选派若干名学生干部和学生志愿者,担任车辆联络员,跟车接送新生,此项工作由招就处徐康同志具体负责。
       4.报到程序
       新生到校后,先到各学院报到接待点交验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再领取入学报到手续单(入学报到手续单由招就处印制分发给各学院),如已通过银行卡成功缴费,则在学院接待点领取发票,如未交费,则持报到手续单在缴费处缴纳学杂费,再办理其它手续(具体报到流程见附件1)。
       新生报到时档案由各学院收存,党关系各学院先收存,待迎新工作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校党委组织部。
       学生团员纸质版的团档案,交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保存;新生团关系转接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进行。
       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存档凭证”联和高考准考证由各学院收交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需办理迁转户口手续的学生,户口关系先由学生本人暂时保管,9月11日—13日,新生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到保卫处统一办理转户手续(具体安排见附件2)。
       新生体检工作集中在9月8日——13日按学生所在校区在高新校区和石鼓校区分别进行,各学院新生体检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见附件3。新生办理完以上所有手续后,将报到手续单以班为单位交学院留存。
       新生报到期间,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组织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将报到学生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全校统一汇总,掌握新生报到情况,并要提前组织教学秘书进行录入方法培训。
       5.学籍核查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新生的学籍核查工作,要认真检查核对新生的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和招就处联系解决。
      新生报到工作结束后,各新生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报到情况进行核查,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复查,各学院再落实专人对未按期报到的学生逐一进行摸底,掌握学生未报到原因并登记,报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0日下午6时前送交招就处。
       三、注意事项
       1.党政办负责于9月4日前联系落实好校外火车站、火车南站接待地点事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于9月4日中午12时前将参加校内外接待工作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到各接待点负责同志处。校外接待点所需桌椅各组自行准备,宣传品由招就处制作提供,所需校旗、横幅由党政办提供。校外接待点每日第一班接待人员须在早上7:00前赶到接待地点(石鼓校区接待人员在教学主楼前乘车、高新校区接待人员在新校区北门乘车),火车站接待点在23:00以后、火车南站接待点在22:30以后方能撤离。校外各接待点要设立醒目标志,工作人员要佩戴标识胸牌,学生志愿者统一着装,要组织新生分校区乘车前往报到。
       2.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提前做好新生公寓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校园清洁卫生;做好校园亮化工程,负责开放彩灯;联系公交大轿车往返接送校外接待点新生分别到高新、石鼓校区报到。安排一辆校车每1小时往返高新、石鼓校区一次,主要负责接送迎新工作人员和走错校区的新生及家长。所有车辆要服从调度,准时发车,要确保晚上22:00以后有值班车辆。要切实安排好新生就餐事宜,保证饭菜质量和环境卫生整洁,保证全天供应饭菜;安排好新生体检工作。公寓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保证夜间到校学生能及时住宿。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在高新、石鼓校区醒目位置,为新生家长设置学校附近食宿的指示牌并提供联系电话,方便新生家长食宿。
       4.宣传部、团委、学生会要做好迎新宣传工作,宣传部负责迎新广播、张贴标语、悬挂彩球、在宣传栏展示学校建设图片及学校工作取得的成绩等。各单位要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对宣传栏等内容进行更新,宣传部要在9月5日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校园内不能悬挂摆放与迎新无关的盈利性宣传横幅、宣传板等。校史馆要面向新生及家长开放。团委和学生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迎新宣传。
       5.保卫处要做好报到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新生防诈骗警示工作,制作和布置警示宣传板,发放警示宣传单;合理设计迎新期间各类车辆运行路线,联系交通警察疏通校内外车辆,维持好校内交通秩序,禁止在校园和学校大门口摆摊设点;切实抓好门卫值班及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应对处理突发事件。
       6.净化校园迎新工作环境。所有在校内摆摊设点的盈利性单位,必须先到党政办申请、再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由保卫处统一划分经营地点,各经营单位要服从管理,否则,由保卫处清理出校。
       7.各单位接待标志、指示牌、宣传牌板等应悬挂摆放整齐。外出接待人员须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宝鸡文理学院新生接待工作人员”胸牌(由招就处提供),热情诚恳接待新生及家长,耐心回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积极主动解决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便于管理,规范工作,各学院校内接待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学校先前统一制作发放的新生接待胸牌,胸牌不足的学院9月4日前联系招就处招生办补做。
       8.学校给校外接待人员每人每天发给误餐补助费100元;给各学院按新生人数划拨补助经费,新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补助300元,100—199人的学院补助400元,200—299人的学院补助500元,300—399人的学院补助600元,400—499人的学院补助800元,500人以上的学院补助1000元。
       9.学校在高新、石鼓校区分别设立咨询协调处,由学生处牵头,宣传部、财务处各派1名同志参加,回答家长及学生的有关问题。学生处负责解答学生管理、助学贷款及贫困补助等政策规定,财务处负责解释收取费用的有关规定,宣传部负责解答其他有关问题。咨询协调处工作人员负责督促高新、石鼓校区通勤车每小时按要求运行,车上选配2名学生干部跟车服务。
       10.各学院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领导须轮流值班,要确保至少有一名学院领导坚守接待现场,及时检查、处理新生报到中的各种问题。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接待提前到校的新生,要妥善安排好提前到校新生及家长的住宿等事宜,9月6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
       11.新生报到期间,各学院要分专业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新生家长会议,向新生及家长介绍学校发展、专业设置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可组织家长参观实验室或校史馆等,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由各学院自定。各学院要制作宣传版面摆放在新生接待点,主要突出宣传本学院的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师资、考研、师生奖励等,版面统一为2.4米*1.2米规格,每个学院至少制作2块。
       12.迎新期间如遇下雨天气,迎新工作按《宝鸡文理学院迎接新生工作预案》(附件4)执行。
       13.迎新工作期间,各学院党政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联系通畅。
       四、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
       1.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党政办、学生处、宣传部、保卫处等单位协办;入学教育由学工部牵头(具体安排另文通知),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配合;军事训练由武装部牵头(具体安排另文通知),学工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各学院配合。
       2.时间安排
       ①9月8日下午,教官进驻学院;
       ②9月9日上午8:30,举行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
       ③9月9日下午—20日,军训;
       ④9月23日—25日,入学教育;
       ⑤9月26日起,上课。
       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要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团结一致,全身心地投入到迎新工作,校内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切实做好今年的迎新工作,对因安排不当、组织不力出现的各类问题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9月3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发
5号附件.doc
5b479ed5a4d4c4973826788326af9176.doc (168.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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