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院招就字﹝2021﹞6号)《关于开展 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等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自评,招生就业处审核,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小组赋分考评,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按综合考评结果排序)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美术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综合考评结果排序) 李 倩 王小敏 任海卫 薄会颖 王华斌 李 敏 梁小云 王 瑶 刘 敏 封 昭 李 被 刘明辉 徐 康 樊俊青 米艳龙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生就业处(思贤楼217室)反映。 电话:3364305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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