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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11 来源:

   7月10日下午,学校在高新校区图书馆801会议室召开2021年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栾宏主持。

   会上,栾宏指出,招生录取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牵动我校方方面面和长远发展。针对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准确把握今年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现场和电话咨询服务工作;二是要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抓牢招生录取关键环节,积极组织生源,完成我校各批次招生计划;三是要强化管理,严肃纪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坚持招生录取“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四是要强化服务,关爱考生。后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保卫处要切实做好招生录取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处处长范英就2021年招生计划与范围、组织机构职责、招生录取工作分组、录取时间及日程安排、招生录取规则、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录取工作纪律要求等7个方面作了详细汇报和说明。她强调,招生录取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12个不得”禁令,坚持招生录取“阳光工程”,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切实组织实施好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校纪委副书记、综合室主任孙勇民从坚持集体决策、加强岗位廉洁教育、严明招生工作纪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对招生录取期间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根据陕西省招办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省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正式开始到8月16日结束,历时41天。我校在陕参加体育类、艺术类、“地方优师专项”本科提前批次,职业单招本科,二批本科3个批次的录取工作。体育类、艺术类、“地方优师专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6日—7月13日;职业单招本科批次于7月10日开始录取;二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29日—8月6日,二批本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7日—7月28日。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招生就业处 文/杨咪咪 图/王娟英 审核/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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