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院招就字﹝2021﹞6号)、《关于开展 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等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自评,招生就业处审核,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小组赋分考评,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综合考评)
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综合考评结果排序)
齐 斌、史建刚、钟玉彬、罗 燕、王 琳、任海卫、
席银联、赵阿妮、耿天城、王海洋、马 玲、张景瑞、
王宏江、薄会颖、贾宇阳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生就业处(尚朴楼219)反映。
电话:336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