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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陕教生办〔2022〕17 号)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为2023 届毕业生集中提供大量岗位,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加速推进2023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 11—12 月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各学院要按照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部署推进工作会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进会,创新工作举措、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全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开展系列招聘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学校和各学院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抓住有利时机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学校于11月30日-12月2日举办“就现在,谋未来”网络视频+线下设展就业招聘会;参加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服务”集中面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等组织系列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参加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组织举办的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

(三)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组织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各学院领导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对接优质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集中走访、深化校地企合作,千方百计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岗位资源。

(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咨询室作用,做好毕业生职业兴趣测评与规划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尽快投身求职行动,尽早落实毕业去向;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毕业生观看教育部推出的“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积极组织困难群体毕业生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助力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五)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学校和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质量推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等项目开展。

(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各学院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尽快摸清2023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底数,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和精准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指导和帮扶举措。对目前尚未就业的2022 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重点群体毕业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在12 月底前全部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就业主渠道作用,把把校园招聘月活动宣传作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活动管理。学校和各学院积极拓展岗位资源,邀请用人单位通过学校“云就业平台”“云人才市场”“云端会”等报名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及时登录“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进行用人单位资质和职位审核。

(三)突出工作实效。各学院要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资源。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做好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求职意愿调查,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各学院要及时统计“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从即日起至2022 年 12 月底,每周五17:00 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就业指导中心,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名称+校园招聘月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王小敏

电话:0917-3364305

电子信箱:bwl_jyzx@126.com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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