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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含户档去向)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文件和教育部最新会议精神,我校2024届毕业生须前往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及核验,该环节也为教育部规定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将影响后续毕业生签约、转档、落户,请通知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确认。

一、毕业去向登记(含户档去向)

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须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及网签系统》中登记毕业去向(含户档去向),并通过学院审核。

(一)登录方式:

方式1.毕业生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方式2.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二)确认毕业去向及转寄档案信息

2024届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完成档案信息登记。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点击“档案信息登记”进入主界面。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档案信息登记”,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提交学院审核。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1.档案登记类型: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县区一级为确保地址准确性,毕业生可从各省市档案管理部门官网查询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

(4)国内(境)升学的,转递至录取院校。(毕业生需与录取院校确定档案接收地址等信息)。

(5)出国出境深造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6)特别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填写档案接收地址时务必要精确至街道或门牌号;

2.档案接收地址不能是家庭住址,接收人不能是毕业生本人或家属。

3.档案转寄至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必须具体至县区一级。

4.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进行查询核验。

二、档案转寄

毕业生应高度重视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保档案、户口转递地址正确无误(户口未转入的不用填写此项信息)。学校将集中于7月初开展档案转递工作。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当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局会提供各类求职、培训、创业、帮扶等服务。

2024届毕业生档案按照要求,全部采用中国邮政EMS档案邮寄专用通道。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需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毕业生毕业去向(含户档去向)审核。

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是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改革的新要求,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招生就业处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毕业生指导咨询,规范有序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确保202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王小敏,3364305


附件:1.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图例版)

          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版)




招生就业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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