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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学位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宝鸡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就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名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进行。一律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三、面试要求

1.各学院在进行面试期间,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保证面试考生与报名考生为同一人。对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并在考核结束后以考生为单位,将面试录像汇总后,送招生办公室。

2.各学院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表(见附件1、2),对考生被考核的各方面内容的得分要写清楚得分依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记录表、成绩表以考生为单位汇总后送招生办公室。

3.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时,必须确认考生身份信息保证面试者为考生本人。

4.面试时要求考生不得拍摄或保存任何有关本次面试的影像、音频、图片及文字等资料,一经发现以违反面试纪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面试时间

1.6月5日—6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确定。

2.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为宜。

五、面试场地

各相关学院选择满足线下面试条件要求的场地,集中考官开展面试工作。

六、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30分)、学科专业素质(20分)、实践创新能力(30分)、思维能力水平(20)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满分100分。

七、评分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由每位评委打分并计算评委打分的平均值,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负责选聘面试评委组成评委组,评委人数应不少于5人,以本单位主要党政领导为组长,全面实施学院第二学位面试考核工作。

2.相关学院要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要包括组织领导及评委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流程、面试环境及设备要求、面试考核标准及要求、评分原则及标准等方面内容。

各学院请于6月4日15:00前,将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到尚朴楼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wldexw2024@163.com。

3.相关学院要做好线下面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面试顺利进行。面试各单位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4.面试工作结束后的次日,各学院将面试结果送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于6月17日—19日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面试考核各项原始材料由各学院整理归档,并根据招生就业处要求上报或留存,相关资料要求最少保留四年。

6.要严格遵守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7.联系电话:0917-3361065


附件:1.XX学院XX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核评分表

         2.XX学院XX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核成绩表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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