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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近期国家审计署对我省 2020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审计时发现,部分高校存在就业材料中的企业在学生毕业前已注销、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协议但并未到企业报到或属于就业实习、未能提供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等问题。为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1届毕业生已就业学生;

二、核查范围和内容

1. 全面核查就业材料,重点关注已就业尚未录入就业系统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已经录入系统但因离职、换岗等情况与目前现实就业状态不符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要及时与毕业生联系及时更新、纠正或更换就业信息。

2. 严格审核就业企业信息,毕业生离校前已注销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就业数据。

3. 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要及时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其尽快就业。

4. 及时核实毕业生就业反馈,招生就业处每天安排专人处理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学生反馈的问题信息,确保接到反馈后一日之内处理完成。

三、核查方式

即日起至8月31日我校将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此次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召开的2021届毕业生就业专项会议精神,务必安排此项工作,确保就业数据核查统计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联系人:王小敏 电话:3364305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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